日期:2024-11-19
2024年11月15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对孙小萍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宣告她免于刑事处罚。原本因挖塘养鱼而被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孙小萍,最终因其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免于刑事处罚并要求恢复被占用土地。这一判决对她来说,虽然是胜利,但背后也揭示了农村土地管理中的复杂性与法律执行的严格性。图为涉案鱼塘
孙小萍的案件焦点是她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尽管她辩称自己只是修复原有鱼塘并非“开挖”新塘,且承包土地本就位于水淹区,适合养鱼不适合耕作,但法院仍认定她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法院强调了土地用途管制和转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而孙小萍的行为,尽管有情节轻微,但依然违反了相关法律,导致了基本农田的破坏。道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此次案件不仅是对孙小萍个人的法律裁定,也引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讨论。农村土地承包与开发本应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而许多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往往由于位置偏远、地势低洼以及灾害频发,导致承包人面临实际的经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与地方实际情况的对接如何更加灵活与人性化,成为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