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6
在2019年,湖南省醴陵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省的案件——市政协委员陈某驾车撞死人大代表刘某。最初,陈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然而,案件后来发回重审,最终因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15年,原因之一是陈某家属在重审期间赔偿了刘某家属650万元并获得谅解。这一改判引发了广泛争议,尤其是受害者家属对如此大幅度的量刑变化表示强烈不满。
该案的焦点在于陈某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杀人故意。一审法院判决认为,陈某出于愤怒驾车撞向刘某,导致其当场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然而,二审法院认为,陈某在主观上没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其行为应当归类为故意伤害罪。法院指出,陈某在案发时并未有仇恨或经济利益冲突,主观上只是想教训刘某而非剥夺其生命。尽管如此,这种判定仍未能让刘某家属及社会舆论完全信服。
在2024年1月的重审中,株洲市中级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案件最终在二审中维持了这一判决。然而,刘某家属对改判的理由仍表示不解,尤其是对于赔偿达成的谅解是否应在量刑中占有如此大的权重提出质疑。家属认为,重审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决定性的新证据,判决从死刑到有期徒刑15年跨度过大,难以接受。